金塔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促政府“瘦身”
今年以来,金塔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项决策部署,深化简政放权,力促政府“瘦身”,切实为群众减负、为企业松绑,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及时承接、调整、取消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调整和取消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了《金塔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县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014年的204项减少为目前的185项,精简率达9.3%。县政府将原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国土部门的5 项行政权力事项、林业部门1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授权给县国土局和县林业局行使,各部门将所有审批权限授予首席代表,进一步理顺了审批权限,推进了政府“瘦身”、部门规范行权。
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在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上,对办理程序多、耗时长的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不再做为用地审批的前置手续,有效地减化了用地审批报件资料,提高了审批效率,缩减了办理时限。
三是再造审批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指示要求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结合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指导各部门修改完善政务大厅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方式,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大厅各窗口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目前,办理时限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可做到即时办结,办理时限在7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当天即可办结,全部事项做到了“零超时”。
五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集中清理在实施行政审批、提供公共服务中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不合理证明。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清理法律设定的证明事项17项,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70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70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主明事项26项,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6项,县政府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7项,今年分两批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6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