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塔县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塔县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金各单位:
《金塔县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2015年9月2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印
金塔县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5〕96号)和《酒泉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酒政办发〔2015〕162号)精神,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县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2015年,我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做到“四个转变”:着眼于讲求实效,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着眼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民意为先,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着眼于加强协同推进,从各自为政、分头分层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着眼于既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力度。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全面承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取消到位、承接到位、落实到位。
2.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省、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相应取消或调整我县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导和督促政府各部门和驻金各单位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3.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对照省、市目录取消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4.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0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
5.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县政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有效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6.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7.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34号)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核查,提出清理规范意见,能取消的尽快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进一步规范时限,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8.加强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审批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公布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接得住、落得实、管得好。对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落实力度,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9.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投资审批行为的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建立健全优化公开的投资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对省、市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减少环节、提高效能,严格规范审批的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减少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严格按政策标准和职责权限实施政府核准类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
10.进一步下放投资管理权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有关政策规定,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承接的按照政策要求抓好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全面落实省上《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加强同市直部门衔接以及县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创新投资审批管理机制和服务载体,做好部门协同放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县环保局做好省市下放总投资4000万元以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含《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明确不予下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
11.进一步简化投资服务程序。按照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思路,下大功夫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花大力气大幅减少申报审批材料,最大限度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尽最大可能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省上即将出台的《甘肃省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促进科学规范管理。简化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申报材料,促进企业发展。加快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规定手续办理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对饮食服务等对环境影响程度轻微且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逐步探索实行承诺备案制管理,企业对应履行的环境保护义务按规定作出承诺后,环保部门直接对其进行备案许可。取消一般建设项目环评初审环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两次受理减少为一次受理,项目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直接报送县政府政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审批程序、办理要件等事项。把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核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初审合并为一次受理,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获得试生产批复后,可以按照竣工环保验收规定直接委托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完成后报送环保部门办理验收手续。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环保专人跟踪协调服务制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和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2.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项目投资、土地节约利用、土地产出效率、规划指标执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纳入年度责任目标。严格执行用地定额、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建设用地指标,全面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坚决遏制随意调整规划用途和容积率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采取收回、限期开发、政府收储重新进入市场配置等方法进行及时处置和盘活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抓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统筹农村土地利用、耕地保护、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耕地保护从单一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保护转变。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地籍调查任务,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选择一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向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审批,切实做到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标准合理、安置方案可行、社会保障落实,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积极探索征地改革,用足用活土地资源、资产和流转政策,探索城郊村组以地建房、以地安置、以地养老的土地征收流转新模式,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及时按要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建立完善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加大调度检查力度,促进全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等规定和目标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环评管理联动机制,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建设期和试生产期的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环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深化环境执法综合改革,打造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平台,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动态抽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13.进一步规范投资中介服务。积极引进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加强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目录》,优化中介服务环境,为项目投资提供服务和支撑。
14.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运行。借鉴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先进做法,完善电子政务督查系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备案制度,明确部门权力和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努力打造投资审批网上办理并联审批平台,为业主投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按照国土资源“一张图”监管要求,推进各类国土资源信息数据集成,形成统一应用平台,为宏观决策和日常监管服务。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公文收发、远程报件、网上审批系统,加强业务培训和推广应用,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全业务电子化、全流程网上运行”目标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直通车运行管理机制,所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审批,限期办理,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环评审批等业务办理运行机制,涉及环保内部多个部门的事项,由审批部门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协调解决。
15.进一步加强投资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投资审批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投资政策解读活动,大力宣传投资优惠政策,及时发布权威投资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形成稳投资、扩投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6.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7.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督管理。
18.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19.落实职业资格管理改革措施。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20.开展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精神,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普遍性降费措施,将已公布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基金逐项落实到位,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21.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和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22.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3.规范全县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罚缴分享、收支脱钩、票据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罚缴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24.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金塔县收费目录清单。
25.受理社会举报,查处乱收费行为。强化查处、问责机制,受理单位、企业和社会举报,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杜绝乱收费行为;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6.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工作流程,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部门一家受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并联审批,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
27.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凡是已取消和调整为后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切实贯穿于企业登记注册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并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8.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通过各部门联动响应,使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获得荣誉等方面“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的抽查,实施信用监管,实现对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开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相关工作。
29.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总结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完善网上登记流程,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30.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企业登记事权。研究制定全县进一步调整和承接企业登记管理事权的相关文件,坚持以属地登记为主原则,进一步下放工商登记权限,方便企业就近登记注册。
31.简化住所登记条件。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待国家和省、市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修改完善《金塔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根据全省统一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32.积极探索建立科技管理新机制。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引导支持解决产业发展和科技惠民行动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突出创新研发内容和资金投入,对无涉密要求的科技成果进行定期公布,实行科技成果共享。紧盯产业链建立部署创新链,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集团作战模式,建立与产业上下游紧密衔接的技术创新协同机制,发展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进政府资金投入方式,着手探索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无偿变有偿、资金改股权的方法与途径,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33.按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要求,厘清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划清部门权责边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4.着力推动户外运动场所建设,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不断优化全县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35.统筹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健康服务业和中医药发展。理顺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步伐,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大力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步伐,优化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推进中医药服务改革。加快建设全县中医药临床医疗基地、中医药养生健康基地、中医药产业种植研发基地、中医药文化交流和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全县中医药诊疗水平、研发能力和预防保健水平。
36.落实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37.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38.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待省、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
39.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40.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41. 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业,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
42.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43.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要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44.建立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按照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责任分工,督促各专题组和功能组按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45.积极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互动。进一步加强与市上及周边县市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46.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督查和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情况积极开展督查,重点督查2014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市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承接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承接后的监管措施制定实施等。要加大对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部门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切实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各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与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