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31 】 【选择字号:

                                 政发〔2014〕72

 

金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级政府部门、驻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有关单位:

根据《酒泉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酒审改办发〔20141号)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对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核实。经2014年12月8日县政府17届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204项(行政许可项目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5项),其中县级政府部门183项(行政许可项目15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项),驻金单位21项(行政许可项目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项);备案制管理项目22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总数在2013年9月公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18项(行政许可项目17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4项)的基础上,减少26项(行政许可项目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1项),减幅11.93%;新增2项(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省、市下放项目21项(行政许可项目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其中我县承接新增10项(行政许可项目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减少的26项审批项目中,取消22项(行政许可项目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项)、合并实施减少4项(行政许可项目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对县级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要明确依据,优化程序,减少办理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并及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公开。对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坚决纠正取消审批就是放松监管的错误认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加强服务上来。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制定衔接方案,确保执行到位。要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加强电子监察建设,及时制定后续监管和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执行到位,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 “边减边增”现象。

 

附件:

1.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4项)

    2. 备案制管理项目目录(22项)

    3. 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2项)

4. 合并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

5. 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目录(1项)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11日

72号附件:2014金塔县项目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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