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镇改革已走过了25年,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80年至1985年的“社改乡”和“乡政村治”体制建立;1986年至1989年的“撤并乡镇”和推行“村民自治”;1990年至1997年的县乡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998年至今的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