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金塔县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09 】 【选择字号:

 《金塔县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甘肃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酒泉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研究制定的。《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月1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目前党政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其他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方案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第二部分,调整优化县级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第三部分,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第四部分,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

深化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调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县级主要机构设置同党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活力幸福新金塔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方案》明确调整优化县级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机构改革后,我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党委机构11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

(一)坚持上下基本对应,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县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县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县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不再保留县监察局。

2、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3、将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4、组建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5、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6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7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

8组建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9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

10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

11组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二是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优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

3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加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牌子。

4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三是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县自然资源局。将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办公室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牧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牧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加挂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牧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3组建县农业农村局。将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牧局的职责,以及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扶贫工作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畜牧兽医局的行政职责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加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将县水务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牧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4组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县旅游局)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管理职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博物馆(县文物局)的行政职责整合,组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县旅游局)。

5组建县卫生健康局。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保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7组建县应急管理局。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县农牧局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县科学技术局(县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局。将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科学技术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科学技术局加挂县外国专家局牌子。

9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将县司法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0优化县审计局职责。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县审计局。

11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物价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物价所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四是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将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二)上下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一是上下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县委办公室、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信访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优化县委办公室职责。将县档案局(县档案馆)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加挂县档案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县档案馆作为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与县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县档案局。

2组建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工作机关。

3组建县信访局。在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承担的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县信访局,作为县委工作机关。

4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粮食局)的粮食工作职责,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的相关物资储备职责整合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5组建县商务局。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的商务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县商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组建县委老干部局,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方案》明确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县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县政协有关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县政协教文卫青妇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调整到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并将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教文卫青妇委员会更名为教卫青妇委员会。

(二)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

(三)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一是组建新的金塔县委党校(金塔县行政学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二是组建县融媒体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

(四)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划入相关部门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转隶一直从事该项工作的参公管理人员。转隶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从严控制数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承担行政职能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只划转行政职能,不转隶人员。对于剥离行政职能后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加大整合力度,减少机构数量,严格规范管理。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五)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和省上制定的实施意见,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试行“局队合一”体制,强化县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在乡镇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将乡镇(街道)的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方案》还对机构设置、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纪律等有关政策要求做了明确要求。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