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金塔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09 】 【选择字号:

     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精简效能、优化职能,实现政事分开,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改革相关政策,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关于金塔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塔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分为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撤销的事业单位、第二部分新设立的事业单位、第三部分更名的事业单位、第四部分更名、调整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第五部分行政职能划转后保留的事业单位。

《方案》明确了撤销的16个事业单位。包括《金塔县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的不再保留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金融办和维稳办4个单位;挂牌的县能源局、人防办2个单位;县非税局、县农机监理站、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县土地有形市场管理办公室、县物价所、县边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流动人口办公室和县治沙研究实验室,

《方案》明确了新设立的13个事业单位。包括金塔县能源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金塔县财政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中心、金塔县建筑市场服务所、金塔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金塔县地震局、金塔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金塔县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金塔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金塔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金塔县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金塔县边界工作站、金塔县防汛工作站和金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方案》明确了更名的2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名称中有“局”“委”“办”的全部更名为“站”“所”“中心”,继续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更名为金塔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更名为党代表联络中心等。

《方案》明确了更名并调整隶属关系的6个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办公室更名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从住建局划转到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局,隶属自然资源局管理;县水产工作站从水务局划转到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县草原监理站(草原工作站)更名为草原工作站,从原农牧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局,隶属自然资源局管理;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从原林业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局,隶属自然资源局管理;县森林资源管理站更名为森林资源管理站(防沙治沙工作站),从原林业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局,隶属自然资源局管理;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指导中心更名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从卫生健康局划转到医疗保障局。以上6个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单位职责不变。

《方案》明确了划转行政职能继续保留的6个事业单位。包括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以上单位只划转行政职能,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等都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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