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
我县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从2010年8月启动实施,根据省市批复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县政府机构设置上,
保留了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审计局、统计局等15个政府工作部门,
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建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县商务局、县经济局、县中小企业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县商务局、县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经济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局;
组建县交通运输局。将县交通局的职责、县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交通局;
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县环境保护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环境保护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建设局;
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县委机构序列;
将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化体育局。在县文化体育局挂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旅游局牌子;
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能划入县卫生局;
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在县财政局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牌子,将县农业建设指挥部的职责划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撤销县农业建设指挥部;
在县农牧局挂县兽医局牌子,将与县农业建设指挥部合署的县农村小康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职责,整体划入县农牧局;
将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访局的职责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访局牌子。
改革后,全县政府部门设置23个工作部门。同时,不断清理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性办事机构,清理规范事业单位,除对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整合外,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对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下发。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未下发“三定”规定文件的事业单位,均为未经省市批准,按照事业单位规范清理的要求,精简、撤并的单位。截止2011年2月,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