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事登函(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副省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央编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为重要内容,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工作指导,分级分业负责。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司(以下简称事改司)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试点工作;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试点工作,指导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开展试点工作。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会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试点工作。
2.建立联系试点,调研总结经验。分层次选择试点联系单位,开展指导调研,摸清存在问题,总结试点经验。
3.研究共性问题,加强面上交流。组织试点工作中共性问题的研讨,开展有关情况交流与沟通,指导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三)基本目标。今后5年,按照统一指导、分级分业负责的原则,在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中选择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试点,总结建设经验,研究基础性、普遍性问题,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运行质量以及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等方面取得实效,为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选好试点联系单位。试点单位主要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规模较大、发展势头好、领导班子强、运行机制有基础、公益服务覆盖面广、群众密切关注的事业单位中选择,侧重卫生、教育和文化等行业,兼顾其他行业。事改司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选择3家作为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国家局通过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选择30家作为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指导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会同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择150家左右事业单位作为试点联系单位,每个省(区、市)4-6家。山西、上海、淅江、广东、重庆等先行试点省市可根据前期改革情况,适当增加联系点。
(二)建立联系工作机制。建立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工作机制,指导试点工作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建立与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之间的联系工作机制,指导地方试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交流试点工作情况。
(三)指导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建立和完善以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也可根据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举办主体的不同,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还可探索单设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
(四)加快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章程范本,为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供参考。探索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考评结果作为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及经费预算、负责人奖惩、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建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制度,强化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五)组织试点工作交流。通过组织调研、召开片会、现场会和研讨会等各种形式,交流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基础性、关键性和共性问题研究,指导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积极稳妥进行。
(六)指导关键问题的探索和实践。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激发改革动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等涉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大问题上进行探索和实践,力求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一)出台事业单位章程范本。2012年3月前,制定出台《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二)确定试点联系单位。2012年5月,在沟通协调、统筹考虑的基础上,确定各省(区、市)试点联系单位。
(三)业务培训。2012年6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章程范本、实施方案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等。培训对象为试点联系单位的负责人和举办单位的负责人,联系试点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负责人。
(四)指导调研。2012年至2014年,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指导调研活动。由国家局和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负责人带队,适当吸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等,组成若干调研组,实行跨地区交叉指导调研。调研活动前,组织调研工作专题培训。
(五)召开交流会。适时召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梳理、研究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指导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
(六)组织阶段性评估。根据进展情况,组织试点工作评估。评估内容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构架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法人自主权落实情况、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解决情况及机制运行效果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政策建议,为全面建设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局局长任组长、事改司一名副司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司和四司相关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登记局,承担具体工作。
(二)加强情况沟通。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的联系人,及时反馈情况,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编发试点工作简报,印发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意义、成功典型、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