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委编办“三明一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三定”制定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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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金塔县委编办严格遵循机构改革蓝图部署,瞄准制定“三定”规定这一关键任务,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从严审核把关,为高质量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明标准。围绕“三定”规定以法律法规条款形式制定这一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三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模板,对“三定”规定的制定程序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针对审核要点对参与审核“三定”规定的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审核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是明内容。根据《金塔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要求,重点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内设机构、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关键内容进行研究,反复与涉改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全面梳理规范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内容。
三是明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审核提出具体要求,在审核前对照原“三定”、权责清单、法律法规对划入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认真学习研究,清晰界定各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给予政策解答和指导。同时,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兄弟县区沟通交流,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审核,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三定”制定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四是严审核。按照“分组包干”的原则,对单位“三定”规定的职责确定、内设机构设置、文本规范、法规依据等方面进行从严把关、从严审核,重点对单位承担的公益职能及已划转的行政职能、执法职能一条一条比对、一项一项过筛,对审核中存在内设机构多等共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审核中有异议的语句进行反复推敲,及时与单位沟通对接、修改完善,做到语言规范、表述精准,切实维护了“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规范性,确保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制定“三定”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