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编办“四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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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金塔县编办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提升。
一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法制化相结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和进人用编审核程序。按照“撤一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严控机构总量。日常业务中,强化机构编制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六步审批”工作流程,对部门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全部实行机构编制业务反馈制度。
二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审批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省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变相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各类违法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对各类问题分类研究整改方案,能够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并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各部门单位申请机构编制事项的前提事项,建立了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
三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部门协作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督作用,着力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与人社部门配合展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条条干预”和“吃空饷”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构建起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网络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按照10%抽查比例,对25个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对举报事项认真记录、及时解决、快速反馈,切实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实效,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