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塔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56号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塔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金各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酒泉市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县上对我县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规范调整,编制形成了《金塔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96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更新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次公布的《金塔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附件1),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参照金审改办发〔2017〕
12号《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并认真填报《金塔县政府部门及驻金单位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汇总表》(附件2)、《金塔县政府部门及驻金单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汇总表》(附件3)和《金塔县政府部门及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变更汇总表》(附件4),于4月3日前报送至县编办(县审改办),并于4月10日前按程序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调整更新完毕,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所需资料及附表请在金塔县审改工作QQ群(165461413)下载。
二、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为确保县与省市级同步
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直部门对接联系,确保市县上下衔接、标准统一。
三、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要切实维护《目录》
的严肃性,对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各部门凡调整更新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程序向县编办(县审改办)申请,经县审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再行实施。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联 系 人:金艳花
联系电话:0937-4401377
金塔县审改工作QQ群:165461413
金政办发(2018)56 号 关于公布金塔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附表.xls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