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15 】 【选择字号:

金审改办发201713 

 

金塔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酒泉市审改办等8部门<关于

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

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酒泉市审改办、国土局、文广新局、卫计委、质监局、安监局、国家保密局、人防办8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9)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取消的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不得变相实施切实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制度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便捷、高效、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酒泉市审改办等8部门《关于转发省审改办等9部门

      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金塔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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