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塔县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19 】 【选择字号:

政发〔201761

 

 

金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金塔县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单位:

    根据《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57号)要求,县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驻金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县级第一批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共223项(其中:乡镇公共服务事项21项、城市社区管委会9项、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75项、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02项、驻金单位16项),经县审改领导小组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酒泉(金塔)子站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加载,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要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

1.金塔县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223项)

2.金塔县乡镇人民政府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1项)

3.金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9项)

4.金塔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75项)

5.金塔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02项)

6.金塔县驻金单位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6项)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附件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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