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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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16〕49号
金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金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市政府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多次清理,现将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截止2016年10月,全县共保留35个部门、单位的17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61项、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14项)。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此次公布的清单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执行工作,不在清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因法律法规等实施依据发生变化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的,要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县审改办并经相关会议审定后再予以调整;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金塔县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和《金塔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县审改办、县效能办要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有序。
附件:金塔县县级政府部门驻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