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30 】 【选择字号:

政发〔201577

 

金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金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1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酒政办发〔2015〕75号)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清理县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经县政府第十七届七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县政府部门单位共有权利事项2119项,其中:行政许可161项、行政处罚1472项、行政强制70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监督39项、其他行政权力304项。另外有19个部门单位共有公共服务事项93项。现将《金塔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

县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权力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甘肃政务服务网(酒泉市金塔县)。

    二、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县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任何部门单位都要严格遵照已公布的清单行使权力,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对承接的权利事项要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追究责任,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

    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按照《金塔县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权力事项的决定,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确保我县权责清单科学、实用、有效。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要以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县机构编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金塔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金塔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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