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干部借调、调动、选调工作程序
一、干部借调工作程序
①依据:2014年7月15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县借调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14〕120号)
②程序:借用单位因工作需要,填写《干部借用(借调)审批报告表》→原单位和借用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借用单位提出借调干部申请,分别由组织、编办和人社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县编委主任审批→由人社局负责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人社局负责统一办理借调手续(包括党群部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调动工作程序
①依据:《金塔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②程序:用人单位编制出现空缺时,首先向编办书面提出使用空缺编制的申请→编办受理后,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编制情况,如有空编,专题向编委主任(县长)汇报同意后,由编委主任(县长)签发《进人控编卡》→组织、人社部门分别按照管理权限,收到《进人控编卡》后,根据所进人员编制类型方可办理身份合适人员调动手续→若组织、人社部门未收到《进人控编卡》或不按照《进人控编卡》所要求进人编制类型私自办理调动手续的,编办将不予办理所进人员入编手续→入编手续办理后,人社、财政部门收到编办开具的《入编通知单》后,方可办理工资手续和核拨工资。
(因现行的是公开选调程序,此程序原则上已不适用)
三、干部选调工作程序
①依据:2014年8月18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金塔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程序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120号)
②说明:各单位编制和人员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全部要公开选调,每年集中选调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今后原则上不再零星调动人员,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有效杜绝单位进人部分领导说了算或关系户的问题。
③程序:选调单位编制出现空缺时,向编办书面申请编制→选调单位研究提出选调方案,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人社局审查选调方案(3月和8月),并报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核→选调单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4月和9月)→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5月和10月)(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人社局将拟选调人员报请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核→办理调动手续(6月和11月)。
④条件:a、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1年、大专学历工作年限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b、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同意;c、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d、人员身份禁止逆向流动;e、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具体有五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