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0〕101号)和《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发〔2010〕68号)精神,设立金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政策和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四)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经费开支渠道。
(六)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情况的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做好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
(九)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预防和查处。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